气瓶安全使用知识
来源: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   发布时间:2017-03-01   点击数:36337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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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气瓶安全使用,国家先后颁布了《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程》等法规、标准,对气瓶的设计、制造、充装、使用等做了科学明确的规定。

液化石油气瓶使用应注意:

一、要在单独的砖瓦结构厨房中使用,正确安放液化石油气的设备;

1、钢瓶必须要直立放置,不允许卧放或倒放;

2、钢瓶必须要远离热源,摆放在易搬动、周围没易燃物,较通风的地方,灶、瓶距离在80公分以上,不得以任何形式对钢瓶加热;

二、装减压阀前要检查密封橡皮圈,做到无变形、缺损,安装减压阀,手轮要对正阀口,逆时针旋转上紧;

三、橡皮管、灶具开关、减压阀及手轮至瓶阀连接处,都是较易漏气的部位,检查漏气请用肥皂水涂刷检查部位,切勿用火查漏;

四、不准私自拆卸、改装液化石油气钢瓶等专用设备,钢瓶有问题请交供应单位处理;

五、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时,要及时关紧瓶阀、打开门窗,进行通风疏散,要严禁各类明火(包括烟头),严禁开、关各类电器设备;

六、发生火灾要尽快切断气源(关瓶阀),切忌将瓶放倒,并及时报火警,电话:119;

七、勤检查、细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为保安全请在睡觉前、出门时关上钢瓶阀;

八、严禁私自排放钢瓶中的残液(气);

九、不要使用“螺丝瓶”。“螺丝瓶”,是指用螺丝把护罩(即常见的钢瓶“把手”)连接到瓶体的钢瓶。此类钢瓶本体上没有任何永久性制造日期钢印和其他永久性原始钢印,已经不符合GB 8334《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要求,并且使用年限将近15年,存在安全隐患。

氧气瓶使用应注意:

一、使用前要仔细观看气瓶肩部球面部分的标志。特别是注意“检验标记”。在使用过程中不使用超检期限的气瓶。

二、使用时,首先要做外部检查,检查重点是瓶阀、接管螺纹、减压器等。如果发现有漏气、滑扣、表针动作不灵或“爬高”等,应及时维修,切忌随便处理。

三、禁止带压拧紧阀杆,调整垫料。检查漏气时应用肥皂水,不得使用明火。

四、 气瓶与电焊在同一场所使用时,瓶底应垫上绝缘物,以防气瓶带电。

五、与气瓶接触的管道和设备要有接地装置,防止由于产生静电造成燃烧或爆炸。

六、 冬季使用气瓶时,瓶阀或减压器可能出现结霜现象,应用热水或蒸汽解冻,禁止明火烘烤。

七、瓶内气体不应用尽,应保留0.1MPa以上余压防止其他气体进入气瓶。

八、气瓶禁止与任何油脂接触。

九、气瓶远离明火与热源,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夏季防止暴晒。

各类气瓶充装后出厂时,瓶体带有瓶帽、胶圈、充装标签、警示标签、在检验期内的为合格气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