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特种设备超期未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黑气瓶” 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时间:2022-02-22   点击数:5935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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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贯彻落实全国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预防和减少事故,有效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氛围,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超期未检专项整治行动、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行动。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工作进度,安排开展季度、半年检查评估,并于2022年12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总局特种设备局。

二、专项行动中遇到问题,及时报告总局特种设备局。联系电话:010-82262254,传真:010-82260187,电子邮箱:tsj@samr.gov.cn。


附件:1.特种设备超期未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docx

         2.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docx

         3.“黑气瓶”  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