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受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组成鉴定评审组,于2024年3月9日对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气瓶充装许可的现场鉴定评审。
评审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TSG 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等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按照评审程序,开展了评审工作。
评审组针对该公司现场评审过程中存在的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与该公司签署了《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
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四子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代表对现场鉴定评审工作进行了监督。并对评审组工作体现的公平、公正、公开、高效性给予了肯定。